原标题:海宁发现一例从河北石家庄输入的新冠肺炎肺炎无症状感染病例
来源:海宁发布
疫情报告
1月13日凌晨,海宁市发现一起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输入的新冠肺炎肺炎无症状感染病例,患者为杭海城际铁路某段职工。此人在常规健康监测采样检测中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目前正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应急处理工作。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发《海防办〔2021〕3号》
与疫情重点地区来(回)海宁的人员有关
镇(街道)、部门(单位):
为在不放松的情况下做好“外防进、内防反弹”,有效防止冬、春、春节期间重点疫区人员来(回)海宁造成人员交叉感染,努力避免新的本地病例,现将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集中隔离14天后来(回)海宁且位于我国疫情高危城市的人员,将“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的办法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仍在7天家庭健康观察期的人员应立即隔离。隔离期限届满,经核酸检测呈阴性后,集中隔离人员方可解除隔离。
(2)各镇(街道)应按照规范化、安全化的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场所,组建由镇(街道)、医疗机构和派出所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细化隔离控制方案,明确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人员的职责任务,规范操作流程等。,并做到定分、定人、定责。
(三)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由当地乡镇(街道)承担。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