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岗位制度改革要防止司法行政人员“空以心为中心”
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讲话,谈到检察队伍管理问题,要求不称职、考核不合格的,退出检察官岗位序列。
\”必须抓住团队分类管理的重点.\”张军指出,分类管理的“牛鼻子”就是撤岗不执行。如果你不称职或考试不及格,你必须辞职。当有进步和优胜劣汰时,总检察长的责任和义务受到考验。检察官的逐步遴选和从高级法院到下级法院的检察官助理的接纳应同步推进,以形成动态平衡。司法警察工作也存在转型发展的问题。要规范管理,全面履行职责,围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发挥作用。
张军还指出,在岗位制度改革过程中,一些地方司法行政人员“空集权”问题突出。关键是疏通职业发展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未来和期待!
\”绩效评估是检察管理的重要载体.\”张军还表示,初步建立了全体检察官自我管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各级医院领导要牢牢把握每月反映的督办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科学调度工作,评优评劣,充分发挥“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同时,评估师也会在这个过程中被考核。
张军还讲了案例管理,“要抓住‘案例-案例比’这个关键”。他指出,“案比”的价值归根结底是“责任”,每一个案件都要努力做到极致!如果让程序上的“案件”增加,我们就会心甘情愿的低效率、无效率,这样不仅会增加检察官的疲劳,还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空消耗司法资源,最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实行“案件比”,要坚持实事求是,注意与其他质量评价指标的综合运用。